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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核奖惩制度经典归纳_规章制度

时间:1970-01-01 规章制度

企业管理制度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活动制度,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教师师德师风评比考核制度明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教师考核规章制度表|教师考核奖惩制度 1

1、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建设考核机制。每年对在职教师进行一次师德考核。

2、成立师德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校长、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教师代表组成。全校教师师德考核工作,在中心校统一领导下以学校为单位进行考核。

3、制定考核标准及办法,开展礼貌小家、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和学生最满意教师、师德优秀教师、师德标兵、优质服务标兵等评选活动。

4、考核分为优秀(95分以上),合格(90分以上),基本合格(80分以上),不合格(80分以下)。注:满分为100分。考核中要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评价标准》(附后)进行打分评价。

5、将师德状况纳入教师的考核,评优,评先,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奖励晋级。师德考核结果,要作为对实用性范文大全_个人工作总结范文大教师评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记入教师个人档案。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教师,在全校通报表扬,并向上级部门推荐参评上一级“师德标兵”评眩对于被评选为“师德标兵”的教师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对“基本合格”的教师实行诫免,对“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6、实行“师德一票否决权”。对师德有较突出问题的教师,在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不同状况,经有关部门批准,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行政处分。是党员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视不同状况,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党内职务、留党查看、开除党籍处分。

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根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予以辞退;造成极坏影响的,给予取消教师资格、开除公职处分;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职责。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但不够行政处分或党的纪律处分的,视不同状况,予以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发工资、调整工作或解聘。

教师考核规章制度表|教师考核奖惩制度 2

我校的师德建设,在紧跟师德建设年的步伐,逐一抓好落实的基础上,主要是以打造师德文化为主线,努力使师德建设在高端、精细、扎实、持久、可持续发展的生态面上运行,因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就将我校师德考核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师德考评领导小组

为使我校德师德考评工作落到实处,学校遵循考核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成立了银河小学教师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白继华(校长)成员:徐国庆(教导主任)何继红(少先大队辅导员)闫学贵(办事员)岳海礼考核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学习宣传贺兰县《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组织教师进行自评、他评、校评,进行师德师风总结,教育教师自觉遵守《贺兰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行为“十不准”》。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二、考核时间安排

1、元月15日:教师师德自我总结阶段。

2、元月16日:教师师德考核自评阶段。

3、元月17日:教师师德考核他评、校评及考核总结阶段。

三、考核组织形式

本次考核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自评、他评、校评相结合的形式,力争使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公开透明。

1、元月15日,学校召集全体教师集体学习《贺兰县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对细则深入理解,使教师明确细则的相关考核评价标准,对自身师德师风情况进行自我定位、自我评价。

2、教师对自身师德情况进行自我剖析,每位教师都能客观、公正的将自身师德相关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在考评会上进行总结,其他教师根据书面材料和教师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打分,会上气氛和谐,效果好。

3、考评领导小组根据教师日常工作情况并结合教师自评、他评情况客观公正的打分,并及时将考核情况通报教师,形成书面总结和考核结果上报教育办。

教师考核规章制度表|教师考核奖惩制度 3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全体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树立“依法执教、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的思想,进一步明确我校全体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应有的责任,切实提升我校教师的整体形象,特制定《__实验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制度》,全体教职工应在以下方面认真履行职责:

1、自觉学习有关教育教学法律法规,特别是要重温《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的关政策法规,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提高自身的法律法规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依法治教,从自身做起,从源头根治一切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增强法制观念,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遵守国家的法制法规,提高依法从教的水平,不参与赌博和迷信等违法活动,坚决抵制伪科学和邪教组织的渗透。

3、要洁身自好,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行为,更不得以学校名义举办培训班、补习班或参与其中的教学活动,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向学生宣传或组织学生参加校外的补课。一经发现有以上行为者,学校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4、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各班主任是规范收费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和服务性收费政策,所收费项必须使用上级统一印制的收费凭证,并做到全额上交。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报刊、教辅用书及其他商品。在没有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同意的条件下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学生收取费用。不得利用教师地位谋取个人利益,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学生财物。

5、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刻苦钻研教学业务,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科研活动和课题研究,切实提高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解决教学的实际问题和提高自身能力,努力成为科研型教师。任课教师遵守教学计划,维护和优化课堂秩序,保证教学时间,严格教学和考试纪律,反对自由散漫、徇私舞弊作风。

6、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不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坚持正确、全面评价学生,不公开学生考试排名结果,不歧视后进生,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既关心学生在校的表现,也要关心学生在家庭生活和社会上的表现。教师要经常深入学生,了解学生思想、生活、学习情况,结合教学工作主动热情地做学生的思想工作,真正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7、尊重学生家长,主动倾听家长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不训斥、指责家长,不接受家长的宴请或馈赠,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8、加强团结,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从学校整体利益考虑问题,待人诚恳不虚伪,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杜绝有损于同志的言行,光明正大,坚持团结,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关心集体,维护学校声誉,不传播、扩散小道消息,不做有损学校的事。对学校所分配的工作,不推诿,不敷衍,团结一心,共谋学校发展。

9、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课,不拖课,严禁工作日饮酒,严禁在教室或会场内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对无故旷课旷工的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0、全体教师在任何场合都应该注意自己的师表形象,使用文明语言,作风正派,彬彬有礼,衣着整洁得体大方,举止文明,模范地遵守公共道德,注重身教。以自己的优良道德品行和形象熏陶感染学生。

11、凡出现师德师风差的教师,影响教师形象的,对当事人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评职、晋级资格,情节严重者,报请上级部门给予政纪处分,直至法纪处理。

12、每位教师都要自觉增强师德师风意识,确立师风师德观念,按师风师德规范严格自警自律。教师的师德表现和师风状况纳入学校目标管理重要内容,作为教师聘任、职称评定、评先评优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每年教师节,学校要表彰一批师德师风表现出色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且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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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建设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为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拟订师德奖惩制度。

一、师德师风考核制度

学校严格执行《中学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坚持做好每日巡查,每周总结。每月和每期的师德考核工作,坚持由学校考核及学生、教师、家长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把教职工师德考核的结果纳入教师教学年段岗位考核和教师的职称年度考核内容,与教师岗位聘任、晋职晋级、提干评优等切身利益挂钩。

二、师德师风优秀教师表彰制度

学校建立师德师风优秀教师表彰制度,学校每学期评选表彰师德师风优秀教师一次学校认真总结师德师风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作好宣传,扩大影响。

三、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和连带责任追究制度,教职工发生不遵守师德师风规范的行为,按以下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和连带责任追究。

1、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学校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校内通报批评。

2、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较轻,造成不良后果有一定程度影响的,对当事人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并不得参加评优、晋级和正常晋升工资。

3、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较重,造成的不良后果有较大影响的,按《广州市__区教师违规违纪处分办法(试行)》予以处理。

4、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恶劣,构成犯罪事实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5、教职工发生重大违反德师风规范的行为,中层领导或教师不按规定要求不报,造成迟报、谎报刊、瞒报的,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当年不得参与评优晋职晋升、诫免、降职的处理。

6、发现学生人身权利受到侵害、发现教师性犯罪而知情不报、推诿逃避的干部、教师,按《广州市__区教师违规违纪处分办法(试行)》予以处理。

四、师德师风问题处理报告制度

发现教职工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规范行为的,学校要及时向教育指导中心和教育局据实报告,并在领导指示下,立即调查处理。发现严重体罚学生,教师性犯罪的,学校必须在半日内向局领导据实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教师考核规章制度表|教师考核奖惩制度 5

为了全面提高学院师德师风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激励督促教师重视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和确保学工作总结计划范文_心得体会院师德师风建设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六盘水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师德师风考核

(一)师德师风考核是教师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之一,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六盘水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教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师院通字[20__]109号)文件执行。

(二)师德师风考核由教师工作处牵头,各系具体组织实施,受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的指导。

(三)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该教师该学期师德师风考核为不合格。

1.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3.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4.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6.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7.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8.组织或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及邪教等活动;

9.违反《六盘水师范学院教师礼仪规范》的规定,在师生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10.拒绝接受学院、系、部门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11.因工作不负责任,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影响或危害的

12.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二、师德师风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考核奖励

1.学院设置“师德标兵”奖,每学年从师德师风考核优秀的教师中评选表彰一定数量的“师德标兵”。

2.将教师师德表现作为评先评优的首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师风评价为优秀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各级各类优秀教师评选推荐中优先考虑。

(二)考核惩戒

对师德师风考核评价不合格的教师,给予以下惩戒:

1.2年内不能参加各种评先评优。

2.职称申报或职称晋升往后延迟2年。

3.下一个学年不能承担教学任务,自费离岗学习或调整工作岗位。

三、本办法由教师工作处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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