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保护人们的生命安全,从个人做起。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书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消防安全措施责任书精选总结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切实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职责,特签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安全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为警示,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层层落实、全员防火”的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安全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负主要责任。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部门负责人应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组织实施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一时不能整改的应及时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五)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六)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四、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本责任书从20__年6月1日至20__年12月30日有效。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
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消防安全措施责任书精选总结 2
为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南平延顺高速公路责任有限公司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维护公共消防安全,促进消防安全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有效预防火灾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南平延顺高速公路责任有限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要求各单位必须认真履行和切实落实好以下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等要求,要从科学发展观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和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和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本单位年度内不发生火灾事故和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确保消防安全工作无事故。
二、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
各单位要认真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办法和消防安全应急预案以及考核奖惩措施等,要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综合工作目标,与本单位其它工作统筹安排,与其它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同时,要逐级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市公
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部室为综合部,区域范围为市公司机关大楼和员工集体宿舍(含单位产权区域和租赁场所)。
三、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1.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消防宣传有载体、有内容,并定期更换宣传内容;积极参加“119消防日”宣传活动。
2.各单位每年对本单位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不少于2次,本单位员工的“四懂四会”率不低于80%(四懂四会: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懂预防火灾的措施,会使用消防器材;懂灭火方法,会扑灭初起火灾;懂逃生方法,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3.各单位要认真督促所管理的有关单位和人员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和义务消防员队伍,保持成员相对固定;在重要节假日期间和火灾多发季节,要专门开展以“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知识的教育,认真检查和彻底消除身边火灾隐患;同时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的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切实提高本单位员工处置突发火灾事故的能力。
4、各单位要认真制定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救援预案。若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拨打“119”电话。防火责任人应立即赶赴现场,认真按照救援预案迅速组织施救,同时,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秩序,并迅速向上级报告,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并做好火灾后续的各项工作。
四、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各单位要按照财政厅《福建省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闽财防[2019]98号文件要求,将消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足额经费,切实保障消防安全工作经费和消防设施设备经费的落实。所有的工作场所和宿舍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消防安全要求配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每月要对消防器材设备进行一次检修维护。
2、各单位用电管理工作要有专人负责,要加强全面的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任何干部职工不得擅自拆装电源;凡是人离开办公室或者是工作场所的,都要切断电源,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保障措施得到有效的落实。
五、认真落实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加强对项目部和施工作业区域特别是民工驻地生活区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排查力度;认真落实一线用工人员动态登记制度,全面掌握施工人员数量,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认真和严肃地查处电工、焊工、机械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工作的行为,施工和监理单位单位必须对特种作业无证操作行为承担管理责任;各单位每月至少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对排查出的各项火灾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督办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火灾隐患及时整改率达100%。
六、附则
1、因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或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火灾事故的(放火案件除外),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2、因领导不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年度内发生
重大火灾事故或群伤、群死、恶性火灾事故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3、本责任书每年度下达(或者签定)一次,下达之日(或者签定)起至下一年度责任书下达(或者签定)之日止有效。
4、本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接任者继续履行。
南平延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部和监理单位的公章改名(盖章)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措施责任书精选总结 3
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堵绝火灾危害,确保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泸州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规定,望各部门安全负责人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公司消防安全由人资中心行政部负责协调,各部门设立义务消防队(员)。
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所属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三、由各部门指定义务消防员,并呈报行政部备案。
四、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落实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负责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制止、纠正、违章行为,并消除火灾隐
(四)负责维护管理,保证消防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不得阻塞和遮挡。
(五)负责维护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安全出口、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七)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八)火灾扑灭,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五、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六、公司保安队负责监察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工作。
七、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以免发生事故。
八、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公司保安部或拨打火警电话119。如火情较大,迅速撤离工作场所;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
九、根据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
(一)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处100元罚款。
(二)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封闭安全出口,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处50元罚款。
(三)其他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的处20元罚款。
十、擅自改变消防安全措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要求进行整改的,处安全责任人的处200元罚款罚款,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必须服从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司行政部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对刁难、辱骂或暴力等手段妨碍消防安全监督人员工作的有关人员,根据情况,处200元—500元罚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总经理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消防安全措施责任书精选总结 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杜绝员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宾馆工作培训及生活期间安全责任方面达成协议,以资双方共同恪守。
1、甲方要经常向乙方进行安全常识方面的教育,告知员工要保护好个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尤其要防止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在宾馆工作或培训期间,乙方离开工作及生活区域(请假、临时假、休假、私自外出等)如发生意外由乙方自己承担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在工作期间要时刻注意自身安全,禁止攀高和危险游戏,禁止做危险动作等,如发生人身伤害等意外完全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禁止乙方进行吸毒、打架、诈骗、勒索等违法活动,并时刻监督和引导乙方不得有上述行为,如乙方在宾馆或工作时间之外,私自进行违法或动(如吸毒、打架、诈骗、勒索等)被国家司法机关追究的,由当事人本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宾馆倡导吸烟有害健康,工作和学习区域内禁止吸烟,确需吸烟者必须在宾馆制定的地点(吸烟区)吸烟,不可随意乱扔烟头,并且要把烟头彻底熄灭,避免火灾的发生,如发生意外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个人损失,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6、在宾馆工作期间,未经批准,擅自驾驶本宾馆或私人车辆外出,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者,由本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宾馆门前各种车辆出人频繁,员工步行或驾驶车辆出入要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警惕,放慢速度,做到安全出行。如乙方不遵守宾馆的规定,在门前发生任何意外和人身伤害,由本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宾馆严禁任何人携带(如管制刀具、毒品、爆炸品、易燃品等),如有违反禁令私下携带者,造成的责任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9、所有员工在工作和实际操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宾馆制定的工作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如未按照宾馆所指定的操作规范违规工作,造成事故损失的,一切责任由当事人承担,宾馆概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0、凡在宾馆住宿员工要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而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的均有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1)员工攀爬、坐、骑、滑楼梯护栏或建筑和设施的;
(2)员工将身体探出窗外的;
(3)员工因饮酒而发生事故的;
(4)在宿舍私接电线、违规使用电器的;
(5)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的;
(6)个人有病隐瞒不报而引发人身伤害的;
(7)员工外出不归或不按时归宿,不论是否办理请假手续,在外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的;
(8)因个人原因未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现金)而丢失的;
(9)员工违章违纪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
1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协议条款及附件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20___年__月__日
消防安全措施责任书精选总结 5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西安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秦汉唐广场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望各物业使用人和商户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秦汉唐广场消防安全由西安秦汉唐国际广场有限公司物业安保部负责协调,秦汉唐广场物业部全体人员都是义务消防员。
二、各物业使用人和商户法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各自所属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三、各物业使用人和商户应指定义务消防员,呈报秦汉唐广场安保部。
四、各物业使用人和商户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进行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四)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五)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七)按照秦汉唐广场划定和设置停车泊位停放车辆,不得占有、堵塞消防车通道。
(八)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九)火灾扑灭后,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火灾险和公众责任险。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五、秦汉唐物业部负责管理广场公共区域内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六、物业保安部负责管理消防安全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监控。
七、各物业使用人和商户与物业公司要定人、定时、定措施,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公安消防机构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查清火灾原因。
八、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九、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十、各物业使用人和商户进行室内装修、装饰时,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室内装修、装饰应当使用不燃、难燃的材料。使用安装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向西安秦汉唐国际广场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严格执行有关电气安装标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十一、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西安秦汉唐国际广场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消防管理员的监护下,持有明火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作业。夜间严禁施工,特别是严禁动用明火。
十二、举办大型集会、晚会等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消防机构和西安秦汉唐国际广场管理有限公司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和西安秦汉唐国际广场管理有限公司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批准后,方可举办。
十三、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物业公司同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如火情较大,迅速离开经营场所;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
十四、根据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
(一)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
(二)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封闭安全出口,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四)其他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
十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业,并视情况处以惩罚:
(一)未办理申报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装饰。
(二)室内装修、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三)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即进行动火作业。
(四)烧焊、用火、用电作业时,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
(五)经营和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燃放烟花、爆竹。十六、擅自改变消防安全措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令停业整改,处消防安全责任人罚款,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各物业使用人和商户必须服从公安消防机构和物业公司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对刁难、辱骂或暴力等手段妨碍消防安全监督人员工作的有关人员,根据情况,或处罚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八、使用人如对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有意见、建议等,可到西安秦汉唐国际广场管理有限公司投诉。
十九、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西安秦汉唐国际广场管理有限公司:商户:
签字: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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