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我们常常会将工程进行承包,此时,我们可以通过承包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小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
小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1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用的原则,鉴于
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清包工。
二、分包工期:开工,竣工,总工期天,每推迟一天罚款壹百元(雨天顺延),提前一天奖励壹佰元,奖惩兑现。
三、工程质量标准及进度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现场规范施工,执行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等级。
乙方必须保证充足的劳动力并按照甲方进度计划施工,确保工期。
四、承包价格及结算方式、付款方式
土建部分人工、机械、工具、铁丝、钉、扎丝、脚手架、电碴压力焊对接、植筋锚固、抽排水、基槽开挖及回填夯实(不含电费、外运土及土源),按每平方米元计算,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总价元。场地内的所有材料装卸、堆放、转运、模板、支撑、方木、施工机械的租用、进退场、安装、拆卸、维修和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等(安装、装饰另附分包价款)。结算方式:首付工程款万元,第一层顶柱梁板砼浇筑完毕付万元;第二层顶柱梁板砼浇筑完毕付万元;余下的万元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月内付清(如拖欠工程款除按超过银行存款利息付款外,乙方有权投诉)。
五、奖惩措施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否则处以工程承包价格10%的罚款。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节点考核,不按时完成,每推迟一天,罚款100元。工程滞后三天或者进度节点工期滞后一周的,甲方有权无条件更换施工队伍,并不再支付本期的人工费(节点工期另附,见施工进度横道图)。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者造成因工程质量返工事故处理等导致工期延误时,施工工期不顺延。
施工过程中间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因乙方所做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要求,造成的费用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相应的施工图纸一套,编写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完成各项报表。
2、检查验收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进度。
3、按时提供施工材料。
4、甲方在检查工程质量时如发现达不到验收标准时,有权加以制止,并责令其整改,严重者令返工重做,由此发生的材料浪费及人工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甲方管理、指挥及文明施工方面违反操作规程的,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处以100-200元的罚款,并从本月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6、甲方应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将材料采购到位,保证乙方不出现窝工现象,如发现因材料不到位所造成误工,经甲方确认给予误工补助。同时,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供应材料,否则不予补助。
7、甲方要对各主要工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甲方人员经常深入工地,加强对安全、质量、材料及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和控制,指导施工工作。
9、完成竣工验收资料,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规范。
2、施工时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落地材料及时回收利用,不另计人工费,杜绝材料浪费,如材料用量超过定额用量时,超出部分材料自负,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3、现场施工员和班组长必须现场负责,如遇特殊情况,须经项目负责人同意,并委托他人负责,否则处罚100元/人次。
4、不得无故停工,如发现无故停工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清退出场,并拒付已完成的工程量款。
5、乙方要保持与甲方的良好沟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积极配合甲方。
6、必须保证现场施工人员遵守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
7、乙方自备手头工具,如锹、铣、瓦刀、灰斗、棉线等。
八、其它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做临时性调整,乙方应积极配合。
2、围墙以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必须遵照要求作到活尽场清,不另计人工。
3、返工:由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
4、变更部分按照原承包价格中的定额预算有关相应子目计算(增加或减少)。
5、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材料管理有相应的惩罚措施。
6、施工单位的各项制度、质量、安全条例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款付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2
总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建设方决定将总承包方承建的工程其中的为保证整体工程的顺利完成,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根据确认的方案和报价说明书内容为依据,除施工方案及说明书未表明的变更工程量,由甲方根据现场核定签字后,作为决算增减依据。本合同施工图及说明书未表明者,若习惯上该部分属于本合同标的之一部分,乙方亦应照做,并不向甲方要求任何费用。
4.工程造价:全部工程造价人民币(暂控)(含税)。
第二条工程期限
1.全部工程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日历天)。
2.在施工时如遇到下列情况,需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同建设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及项目部备案。
(1)由于不可抵抗力,而被迫停工者。
(2)因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第三条承包方式
第四条施工准备中甲乙双方的义务
1.甲方义务
明确工程内容、项目及要求,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及材料堆放地。
2.乙方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项目。
(2)保护工建周围的环境卫生及文明施工。
(3)保证所用材料经甲方验收认可并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4)根据甲方要求免费制作相应图纸,并提供有利于节约成本的建议。
(5)遵守国家法规、政策,执行企业和本项目的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
(6)维护企业信誉和职工合法权益,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义务,完成项目承包合同指标,服从上级领导,接受检查和监督。
(7)竣工之后交付完整的竣工资料。
(8)施工过程中乙方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及因乙方施工造成的人身、财产的侵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9)乙方应在甲方及相关部门监督下依规范制取试样送检。
(10)乙方自行承担施工中所用的水、点、气等费用。
(11)必须保证该项目自己及其他施工的成品保护。
(1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
(13)其他按照行业惯例由乙方承担的义务。
第五条安全生产
乙方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定进行作业,如人为违反操作规定造成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造成一切经济损失和事故赔偿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照公司本年度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和国家安全生产条例对责任人进行处罚,且每人必须办理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结算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造价以同建设方签订的协议为依据,有冲突的执行总合同。
2.工程价款结算由项目审核签字后报上级为有效。
3.乙方按总造价%支付项目部配合费。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甲方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1.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质量要求。
2.具体国家标准为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第八条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驻工地代表: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九条施工及设计变更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或确认)后,方准施工。
2.甲方如需变更设计,由甲方与原设计单位商定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当按变更后的设计施工,工期同建设方协商。
3.变更工程如报价清单中已列有单价者,按实际工程量计算后再比照相关优惠让利幅度结算;未列者,参考当地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后按实结算。
第十条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
1.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隐蔽前,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2.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1)依现场实际具备验收条件确认验收时间。(2)上级部门的计划安排。
第十一条竣工验收及工程交付
1.乙方应当在工程竣工之日前天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届时验收。
2.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直至验收合格,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按迟延竣工处理。
3.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施工图、合同及相关文件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当在验收前天向甲方提交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及其它洽谈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图;
(4)工程用材用料生产合格证及所有检测合格报告。
4.乙方应当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天向甲方交付工程,在交付前,乙方应当将一切杂物及剩余材料清除干净。
第十二条保修条款
1.工程保修期限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算。保修金为总工程款的%,且为总工程款中的一部分。
2.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经发包人认可,不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不发生任何质量问题。
4.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有乙方负责在收到建设方或甲方通知后天免费修复,如乙方未能在此期限内修复,甲方可另请第三人予以修复,其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建设方或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工程总额%的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就不足部分,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2.乙方如有以下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总工程款的%)及赔偿经济损失:
(1)方迟延竣工达天;(2)乙方伪造或冒用他人营业执照;(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自行将工程转包他人;(4)作息无常显然无法按期竣工的;(5)乙方进场后,施工组织、人员、机械配置等与标书规定不一致,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改,且在甲方期限内未整改的。合同解除后,甲方仍有权向乙方主张损害赔偿;(6)不认真保护自己及他人施工的成品;
(7)不按时发放民工工资,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
第十四条纠纷解决
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的,约定向建设方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1.乙方保证不为此工程的总承包方从事包括行贿在内的任何不当行为。
2.施工完成后验收合格前,甲方因生产急需而提前进驻该工程的,不视为默认工程已验收合格,具体验收时间及是否合格仍依本合同有关条款办理。
第十六条合同正本及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正本份,乙方执正本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变更,经双方协商后制成合同附件,双方签定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小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3
建筑单位:_______施工单位:_______工程项目: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工程地址:_______
一、工程项目及施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__(大写)
三、质量标准:依照本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验收技术规范办理,施工中双方应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竣工工程的验收工作,如因施工上造成不合质量要求而发生返工费用,乙方包工包料由乙方负责,甲供材料造成的由甲方负责。
四、材料供应:乙方包工包料由乙方自行采购,甲供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到场,并由乙方认可,由甲方支付材料总价,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及安全文明施工。
五、其它事项
1、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好各项施工准备手续,做到施工现场路通、电通、水通。
2、施工途中甲方提出工程变更,应有有关部门批准。并由甲方签发变更通知书。变更造成的增加工程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由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乙方造成的由乙方负责。
4、本工程设计、预算如有增列项目或差错,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审合修正,竣工结算时以工程决算为准。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订盖章生效,至工程验收合格、款项结清后失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建设单位(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小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4
总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建设方决定将总承包方承建的工程其中的为保证整体工程的顺利完成,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根据确认的方案和报价说明书内容为依据,除施工方案及说明书未表明的变更工程量,由甲方根据现场核定签字后,作为决算增减依据。本合同施工图及说明书未表明者,若习惯上该部分属于本合同标的之一部分,乙方亦应照做,并不向甲方要求任何费用。
4.工程造价:全部工程造价人民币(暂控)(含税)。
第二条工程期限
1.全部工程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日历天)。
2.在施工时如遇到下列情况,需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同建设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及项目部备案。
(1)由于不可抵抗力,而被迫停工者。
(2)因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第三条承包方式
第四条施工准备中甲乙双方的义务
1.甲方义务
明确工程内容、项目及要求,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及材料堆放地。
2.乙方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项目。
(2)保护工建周围的环境卫生及文明施工。
(3)保证所用材料经甲方验收认可并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4)根据甲方要求免费制作相应图纸,并提供有利于节约成本的建议。
(5)遵守国家法规、政策,执行企业和本项目的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
(6)维护企业信誉和职工合法权益,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义务,完成项目承包合同指标,服从上级领导,接受检查和监督。
(7)竣工之后交付完整的竣工资料。
(8)施工过程中乙方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及因乙方施工造成的人身、财产的侵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9)乙方应在甲方及相关部门监督下依规范制取试样送检。
(10)乙方自行承担施工中所用的水、点、气等费用。
(11)必须保证该项目自己及其他施工的成品保护。
(1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
(13)其他按照行业惯例由乙方承担的义务。
第五条安全生产
乙方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定进行作业,如人为违反操作规定造成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造成一切经济损失和事故赔偿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照公司本年度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和国家安全生产条例对责任人进行处罚,且每人必须办理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结算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造价以同建设方签订的协议为依据,有冲突的执行总合同。
2.工程价款结算由项目审核签字后报上级为有效。
3.乙方按总造价%支付项目部配合费。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甲方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1.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质量要求。
2.具体国家标准为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第八条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驻工地代表: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九条施工及设计变更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或确认)后,方准施工。
2.甲方如需变更设计,由甲方与原设计单位商定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当按变更后的设计施工,工期同建设方协商。
3.变更工程如报价清单中已列有单价者,按实际工程量计算后再比照相关优惠让利幅度结算;未列者,参考当地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后按实结算。
第十条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
1.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隐蔽前,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2.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1)依现场实际具备验收条件确认验收时间。(2)上级部门的计划安排。
第十一条竣工验收及工程交付
1.乙方应当在工程竣工之日前天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届时验收。
2.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直至验收合格,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按迟延竣工处理。
3.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施工图、合同及相关文件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当在验收前天向甲方提交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及其它洽谈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图;
(4)工程用材用料生产合格证及所有检测合格报告。
4.乙方应当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天向甲方交付工程,在交付前,乙方应当将一切杂物及剩余材料清除干净。
第十二条保修条款
1.工程保修期限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算。保修金为总工程款的%,且为总工程款中的一部分。
2.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经发包人认可,不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不发生任何质量问题。
4.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有乙方负责在收到建设方或甲方通知后天免费修复,如乙方未能在此期限内修复,甲方可另请第三人予以修复,其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建设方或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工程总额%的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就不足部分,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2.乙方如有以下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总工程款的%)及赔偿经济损失:
(1)方迟延竣工达天;(2)乙方伪造或冒用他人营业执照;(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自行将工程转包他人;(4)作息无常显然无法按期竣工的;(5)乙方进场后,施工组织、人员、机械配置等与标书规定不一致,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改,且在甲方期限内未整改的。合同解除后,甲方仍有权向乙方主张损害赔偿;(6)不认真保护自己及他人施工的成品;
(7)不按时发放民工工资,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
第十四条纠纷解决
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的,约定向建设方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1.乙方保证不为此工程的总承包方从事包括行贿在内的任何不当行为。
2.施工完成后验收合格前,甲方因生产急需而提前进驻该工程的,不视为默认工程已验收合格,具体验收时间及是否合格仍依本合同有关条款办理。
第十六条合同正本及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正本份,乙方执正本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变更,经双方协商后制成合同附件,双方签定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阳(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应在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彭山村还建楼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阳新县城东新区彭山村
(3)工程规模:约40000平方米
(4)工程内容:由建筑设计院设计的彭山村还建楼工程,施工图所包含的施工内容。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
(1)该还建楼设计多层、小高层群体工程项目组成,多层按楼地面平方800元/㎡包干,小高层1160/㎡包干,含各栋楼的四周道路约3米宽左右,主干道,绿化、亮化、硬化及进户防盗门,电梯及小区围墙,物业等不在乙方承包范围内。
(2)该项目乙方承包的范围有:材料人工、铝合金窗、室内普通门。内墙涂料、水泥地坪,简易水电安装,厨房建议灶台,瓷砖,卫生间简易大便器,墙、地简易瓷砖,每间房电一开一插,含消防设施,外墙喷红砂颜料或涂料,楼梯水泥踏步,普通扶手,墙面做仿瓷涂料,感应灯等设施。
三、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交纳400万元工程信誉金,工程基础完工时,甲方返还乙方200万元整,第四层封顶时,甲方付清余下200万元信誉金给乙方,如超出时间未能返还,则按3%的利息支付给乙方。
四、质量要求:该工程确保合格工程,如乙方做到优良工程,则甲方按国家规范奖励给乙方。
五、工期要求:乙方从破土动工至第一批交付3万平方时,工期不得超出380天,如超出或推后,则甲、乙双方按1000元/天增减。
六、安全要求:在正常施工时,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团体险,确保人身安全零事故发生,如一旦产生人身伤害事故,则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七、付款方式:
(1)乙方主体封顶,多层主体封顶时,甲方付乙方300万元工程款。
(2)工程全部完工时,甲方付给乙方总造价70%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三个月内甲方付乙方总价25%的预付款,余下5%一年后无质量事故,全额支付乙方。
八、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办理好相关的工程手续,确保乙方顺利施工,如中途若因甲方原因手续不得到位,影响工程停工,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并承担停工每人每天200元/天的损失给乙方。
(2)甲方负责协调当地及社会关系,如在施工中,若因四邻关系纠纷引起的停工,则甲方承担乙方每人每天200元/天的损失。
(3)甲方保证在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如不能按合同支付,则乙方有权拒交部分房屋给甲方,并由甲方承担月息3分的利息补偿给乙方。
(4)乙方在本工程施工的所有钢材及双混,都由甲方按市场价格垫付,直到竣工验收,结算抵扣。
九、乙方职责:
1、乙方保质保量按图施工,如在施工质量出现返工或不合格的原因,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造成的损失则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专职监管人员的合理安排,严禁进入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一经发现,甲方监管人员有权责令乙方更换合格的材料。
3、在施工期间,乙方文明施工,严禁使用老弱病残及童工,施工现场项目机构必须井然有序,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行为。
十、附属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在同等的价格优先乙方承包,双方另行签订承包协议为准。
十一、未尽事宜,且施工现场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单方违约,则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按总价10%的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签章生效,希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